20090214

情人節祝你:人人有飯開!






情人節與老朋友們聚一聚,來一倘法國菜。但意料之內,店內頗靜,只有幾臺人...相反,市道差時較經濟的餐廳就人山人海。

這天,還加插了一個難忘的經歷。6時左右,我和男友在九龍塘地鐵轉車,在月台目睹一個個子矮中年漢爬手,不分左右月台,每在車門打開,乘客出入之時,貼著正擠擁入車的人群伸手入袋,這樣也親眼見到幾次。決定報警,先讓男友留守監視,自己去找警察,一輪調查最后把他帶去地鐵內的問話室,我們也要一併落口供,還留下電話便離開了。
之后,警察不停在我們晚餐中電來發問"那個疑犯伸左手還是右手?",又電來問:"第二次伸手拉袋,的袋是什麼顏色?"....像問答遊戲。我是正義公民,絕不介意回答,但不要每一次問一個問題好嗎,直至我忍不著問:阿sir今晚情人節,可讓我安安靜靜先吃好燭光晚餐嗎? 回答:你多好呀,有得吃燭光晚餐,我又要開工.....。那夜,我決定關電話,直至明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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